跳到主要內容

建築是「設計」而不是「安排」,多數人都誤將安排當作設計而樂在其中。

建築設計不是安排,建築設計不是排列組合的設計,設計是關於創造語法。設計不是去「使用」一種語法,設計是在建築中「創造」出一種新的語法。當面對許多的建築功能需求,別輕易地陷入安排的陷阱。建築是設計而不是安排,他的差別在於:設計是反思及重塑活動,而安排則只是....活動的排列,但那不是設計。建築設計上思考創造的對象是概念的創新,就像是椅子設計的創新,並不會是因為來自於布料、顏色、細節、或是雕飾,而是因為創新是去挑戰原本所不可能的、異於常規的。現今多數的建築設計仍是在既有的模式上進行安排重整,但這是設計但並非創造或創新。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複雜是在空間尺度、層次、透明性上的參照關聯。

複雜指的並不是雜亂無章,一個過度簡單的設計,讓人一眼看穿,一眼就閱讀完畢。複雜這件事在於建立空間中的交互參照,並不是指透過材料、構造、造型來彰顯複雜,那只會凸顯雜亂,而是在空間上的尺度上的參照,空間層次的參照,透明性的參照。因而能產生出身體移動中的知覺差異,要創造的不是在一個大空間中的視覺複雜度,而是身體移動中的空間複雜度,建築最終的感受體是身體與尺度。

設計思考的是關於『創造新行為』的這件事

有的建築是按照原有行為去為他創造新殼子,有的建築是從行為這件事開始創新,社會需求的被滿足通常都是來自於行為的創新。建築要做的不只是去為舊有的行為安排妥善或是再做個漂亮的殼,而是思考這個行為的未來式,設計出新行為,去設計能產生出這樣新行為的空間。 那行為設計的根據在哪? 在一個建築中有著許多的建築行為,人的行為、機能、環境、構築、綠建築等建築行為,每一個建築行為都能成為探究建築的起點,但最終我們又是如何決定以哪些建築行為作為建築思考的起點?這個問題的最終仍回到設計者本身立足的終極意圖。